買補倉糧示禁碑記
本碑記系清光緒二年(公元一八七六年)福建巡撫丁日昌給立告示,頒發臺灣府轄屬單位,重申“買補倉糧應在糶谷處按照時值,就市公示標購;現買現交,不准指派累民”;並嚴禁“府屬各縣承行吏書勒派業戶,按照田畝繳價”。碑文曾收錄於《臺南縣誌》、《南碑集成》。
本碑原立於月港大橋畔,近年因修路而移至護庇宮收藏。
沈葆楨到臺後,整頓吏治,固結民心,提及:“欲固險地,在得民心,欲得民心,先修吏治營政”。丁日昌繼承和發展了沈葆楨的思想,提出“民心為海防根本,而吏治又為民心根本。”在其任內,革職查辦了一批貪官汙吏。